8月12日上午,宁波好运苑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火光冲天,情况紧急。
消防部门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刻调集数辆消防车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然而在消防车出警途中,一辆牌照为浙BH12S6的黑色私家车始终不紧不慢地行驶在出警消防车的前方,任由后方消防车拉警笛,丝毫没有让行的打算。
每当听到消防车的警报声
就说明有地方出事了
需要消防官兵紧急救援
消防车是在与时间赛跑
早到一秒钟
被困人员就多一分希望
因此绝大多数车主会尽量让出一条“生命通道”
但总有个别人不以为意
拒不让行的后果自然是“摊上事”了
对于这位不避让消防车的私家车主
小编要对你“温馨提醒”
你已经被交警盯上啦
将面临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而拒不让行出警消防车的情况
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就在今年5月份
也有一辆私家车因此被交警部门处罚
5月4日18时许,宁波市海曙区新庄村一楼房突发火灾,接到火情通知,消防员迅速调集警力出动。
然而,在赶往目的地的路上,疾驰的消防车却不得不放慢了车速。
始终行驶在消防车前方的白色车辆
一辆浙B61FV8牌照的白色本田CRV,始终匀速行驶在出警消防车的前方,任凭消防员多次警笛提醒,始终不肯让行。
在这条双向单车道的马路上,由于对向车道一直有来车,消防车不具备安全超车条件,只能不断警笛提醒,示意前方车辆避让。
等待救援的群众心急如焚
车上的消防战士焦急万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
被这辆淡定从容的车子耽误
可真是让人又生气又无奈
消防车等救护车辆需要避让吗?
不避让会怎样?
主动避让救护车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看到这里
可能又有小伙伴要问了:
不避让是违法
可如果我为了避让
违反了交通法规
那又有谁替我埋单呢?
在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
这种“想让又不敢让”的顾虑
是完全不必要的
因为对于这种情况
交警蜀黍
不!罚!款!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接到罚单后,可向交警部门进行反映,交警部门在核实后,会酌情消除记录或撤销处罚。
不知道怎么让?看这里
速度收好这份攻略(以救护车为例):
温馨提示:
为救援车辆等特种车辆让行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主动遵守的法则
这不是为特权让行
而是为有难的人让行
也许这个小小的动作
就能挽救生命
为生命让行,不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