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
1、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位置情况: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行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二)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
1、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2、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
3、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四)系统接地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2)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3、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4、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5、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五)系统供电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
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