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大理消防支队提出的四条措施主要体现在缩短审批时限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两个方面。一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自公安消防机构受理之日起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自公安消防机构受理之日起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被抽中的建设工程备案项目,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日内完成检查,在“消防办事大厅”中进行网上公告。三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检查,自检查之日起由法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送达申请人。四是对国家、省、州级重点工程及其它重要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并由专人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实行现场办公,提供技术指导,对消防技术标准未规定或不明确等问题及时组织专家论证。
为落实好四项新举措,大理消防支队提出,要继续加强全州十二县市的消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采用“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群众消防申请事项。强化首问责任,办事单位或群众咨询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询问或办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经办业务部门,不得推延、推诿。同时,加强消防警务公开。在云南消防电子政务大厅及各个便民服务窗口公开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受理消防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申请时,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内容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同一事项不对办事单位和群众多次提出申报要求。对国家、省、州级重点工程及其它重要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落实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还要充分发挥全州12县市火灾隐患举报中心的作用,对火灾隐患举报及时检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