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几家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该大队防火监督人员深入被检查酒厂的酒库、生产车间等重要部位进行了仔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车间、酒库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厂区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且有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
为此,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向该厂消防安全管理人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各酒厂消防安全管理人要认真吸取酒类火灾事故教训,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制,筑牢消防安全屏障,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企业的振兴和辉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