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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督办武大人民医院等38家火灾隐患单位
更新时间:2012-05-18 点击次数 :588 分享到:

  5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消防总队获悉,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等3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省政府挂牌督办。

  2012年实行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武汉有6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等),荆州(江陵县人民医院等)、宜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孝感(安陆市东大家俱城等)各4家,黄石(金实家电商城等)、黄冈(浠水县新金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鄂州(湖北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等)各3家,十堰(华中大厦等)、恩施(恩施市国泰大厦等)、咸宁(通城县维也纳KTV等)、随州(随州经济开发区淅河镇四方液化气站等)各2家,襄阳(胜德宾馆等)、荆门(钟祥市中医院等)、潜江(潜江阳光酒店有限公司等)各1家。这些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较为突出,已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记录备案。

  据湖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政府将定期组织监察、公安、安监等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并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督办制度不落实,失职渎职,或因降低标准整改、督办整改不力等,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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