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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防火—文化娱乐场所的防火措施
更新时间:2012-05-15 点击次数 :760 分享到:

    文化娱乐场所是人们进行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主要有卡拉OK厅、夜总会、舞厅、影剧院等。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灯光暗淡,一旦起火,容易引起混乱,造成伤害,因此,其消防工作不容忽视。
    一.卡拉OK厅、夜总会、舞厅的防火

    1.火灾危险性

    (1)现有娱乐场所大多是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或扩建的,因此受原有条件限制,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这些娱乐场所都极讲究装潢,采用大量的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作各种装饰。

    (3)娱乐场所用电多,如大量的照明灯具、音响、空调等,采用多种设计方式,线路复杂,如果安装和使用不当,容易因短路等故障起火。

    (4)吸烟人多,吸烟时不慎或烟头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火灾。

    (5)安全出口不够,或设置不合安全要求,防烟排烟设施差,一旦失火,由于烟雾和毒气,易造成重大伤亡。

    2.防火措施

    (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舞厅、卡拉 OK厅。夜总会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防烟排烟、装修材料、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

    (2)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场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O分钟。

    (4)内部装修前将事先拟定好的图纸报所在地区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顶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帷幕、窗帘、家具包布应采用阻燃织物。

    (5)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不准超负荷运行;室内应采用阻燃铜芯导线穿金属套管或不燃硬塑料管敷设;灯具不得靠近可燃物,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移动式的灯具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保持接触良好。

    (6)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7)按规定应安装室内、外消防给水设备,配置灭火器材,应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地方。大型的卡拉OK厅、舞厅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加强防火管理,营业时确定专人值班,注意巡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方可下班。

    二.影剧院的防火

    影剧院是供人们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和集会的场所。目前,影剧院已不单纯是放映电影和演戏之用,而是集电影、录像、游艺、舞会于一体,它主要由舞台、观众厅、放映室、变配电室、演员化妆室、道具布景室、美工室等组成。影剧院内人员集中,使用频率高,而且多处于闹市区,因此,必须把它们列为消防工作重点,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火灾危险性

    (l)室内尤其是舞台和观众厅装饰、布置使用大量的可燃物,如纤维板、胶合板、天幕架、幕布、地板、道具、服装箱等。由于建筑跨度大,门窗孔洞多,空气流通,其火灾的特点是燃烧猛、蔓延快、易塌顶,极易造成重大伤亡。

    (2)电气设备多,线路复杂,用电量大,容易因安装或使用不当出现故障。如电线老化损坏,发生漏电、短路;电熨斗、电吹风使用后忘记切断电源;放映机灯箱温度过高,卡片没有及时排除等等,这些都容易引起火灾。

    (3)胶接影片要使用丙酮,清洗假发和戏装所使用汽油、乙醚,都是易燃液体。

    (4)观众、工作人员及台上演员吸烟,乱扔烟头。另外,为增强效果,剧中要用鞭炮、烟火等,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2.防火措施

    (1)建筑上耐火等级不低于一、二级。大于800座位的影剧院,其顶棚、墙面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小于8OO座位的顶棚亦应采用不燃材料,墙面、地面等可采用难燃材料。电影放映室与其他部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开,眺望孔和放映孔应设防火闸门;观众厅与舞台之间的隔墙,除舞台口外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不燃烧体砌筑;舞台口可在其上部用防火水幕带隔开,多功能影剧院各厅之间也应设立若干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等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紧急照明设备,在营业时,靠太平门处应设专人值班,以便在遇事故时能及时引导观众疏散。

    (2)后台用的电吹风、电熨斗用后应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上,并立即切断电源,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影放映室的放映机用完后,炽热碳精棒头及擦拭放映机的油棉纱头不准乱扔,应分别放在不燃的容器内。

    (3)电气线路采用金属管内穿铜心绝缘电线敷设,禁止采用铅芯绝缘导线。灯具距幕布、布景和其它可燃物一般应大于5O厘米,如果幕布、窗帘随风摆动接触到灯具,应适当增大距离。

    (4)不准在舞台和化妆室内用汽油、乙醇等易燃液体清洗衣物。卷片室内存放胶接影片用的丙酮必须限量,一般不超过5OO毫升,平时分装在1OO毫升的小瓶内使用。

    (5)舞台上禁止吸烟和住人,禁止人员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放映结束后,应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定安全后,切断电源,方能下班。

    (6)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和固定灭火装置。舞台、观众厅、放映室、变配电室、机房等容易起火的部位,还应配备必需的灭火器。对于大型多功能影剧院,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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