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运仓库是指储存装有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或吸附气体气瓶的场所。气瓶中储存的气体,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助燃等性质,极易引起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气瓶储运管理,确保安全。
一、火灾危险性
1.充装过量会造成气瓶超压甚至破裂,尤其是盛装液化气的钢瓶一受热特别容易引起气瓶破裂。
2.在低温环境中充装气体时,虽然当时实际压力并没有超过设计压力,但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随环境温度的升高,瓶内实际压力会随之加大,如果气瓶材质不良或过于陈旧,就会因超压而爆炸。
3.气瓶阀门渗漏,仓库通风不良,气体在仓库内积聚,若气瓶进出仓库时碰撞产生火花,可导致燃烧或爆炸。
二、防火措施
1.气瓶的正确使用
(1)明确气瓶设计最高受压能力,并按有关规定充装气瓶。
(2)要正确对气瓶进行标志和漆色,以防止误用、误充。国家规定的部分气瓶漆色标准见表3一16。
表 3-16 气 瓶 漆 色
序号 | 气 瓶 名 称 | 化 学 式 | 外表面颜色 | 字 样 | 字样颜色 | 色 环 |
1 | 氢 | |||||
2 | 氧 | |||||
3 | 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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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高压气瓶时,人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先应微微开启瓶阀以检验气瓶嘴是否通畅,然后必须经减压阀减压后,才可正式放气使用。
(4)所有气瓶不能靠近明火,距离10米以上较为安全。不能满足10米的,不得少于5米且需用隔热措施。
(5)拧紧瓶阀时,只能用手拧紧,不能用扳手等工具硬拧,以免损坏瓶阀,造成泄漏。当拧开瓶阀使用时,若听到“噬噬”声,则说明瓶阀漏气,应立即停止使用,且用粉笔在瓶身上写明漏气、退库。
(6)当气瓶熔塞熔化,泄漏气体时,应立即用冷水淋瓶身,并用小木塞敲入熔塞孔。若仍漏气,则应将气瓶推人水池,一面注水,一面将水排入下水道。
(7)使用乙烯、乙炔等易发生聚合的气体气瓶时,要特别防止受热。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瓶身发热,应立即采用冷却措施。
(8)使用氧气钢瓶时,操作者要注意手上、身上不得沾有油脂类物质,瓶附近也不能存放油类。开阀门时不要开得过快,防止氧气进入高压室时产生压缩热,引燃阀内的胶垫圈。
(9)所有高压系统的管道需连接牢固。无泄漏。
(10)使用气瓶时不能将气体全部用尽,应留一定压力的余气。
2.气瓶的安全储存
(1)气瓶进库时,需旋紧瓶帽,不能碰撞、敲打、滚滑、抛掷。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以防电气系统出现故障或电源中断时气瓶跌落。
(2)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条件,以免气瓶渗漏时气体在库内滞留积聚,发生危险。地面宜采用不燃材料,并应平整、干燥。
(3)库内不能有明火、热源,夏季需采取相应的降温措施。如早晚室外温度比室内温度低,应开库门通风,中午室外温度高于室内,则应关闭库门,并用冷水喷淋仓顶等。
(4)库内气瓶需直立存放,并留有通道。
(5)气瓶与化学危险物品、有毒气瓶之间,所装气体接触后能发生反应的气体气瓶之间,要分室存放。
(6)易发生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应严格储存期限,不宜久存。
(7)有油渍的氧气气瓶,应用四氯化碳擦拭干净后方可入库。
(8)退库空瓶须留有余压,旋紧瓶阀、瓶帽后方可入库。
(9)对于高压气瓶应按表3一17分类储存:
表 3一17 高压气瓶储存分类
气体性质 | 气体名称 | 不准共同储存的物品种 |
可燃气体 | 氢、甲烷、乙烯、丙烯、乙快、液化石油气、丙烷、甲醚、液态烃、氯甲烷,一氧化碳 | 除惰性不燃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氖、氩)外,不准和其他种类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储存 |
助燃气体 | 氧、压缩空气、氯(兼有毒性) | 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如氯化苦、光气、五氧化二砷、氰化钾)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储存 |
不燃气体 | 氮、二氧化碳、氖、氩 | 除气体、有毒物品和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过氧化钠)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同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