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企业资质,程序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核);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任职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
5、企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复核);
6、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明复印件(原件复核);
7、企业自有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清单。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①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
②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③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④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
二、相关文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第82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
4、《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113号部令)。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注:1、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企业改制、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除外),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2、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由本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3、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时,还需按照《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113号部令)提供相应的资料。
另外还要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如下:
需提交的材料
新申请:
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申请一级企业需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升级:
除需提供前款第2-6项外,还需提供:
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质升级申请表
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年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复印件
4.近3年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复印件。
增项:
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质增项申请表
2.企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变更: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审批需要到当地的建委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