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设备(《火规》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火规》6.1.3)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火灾探测器(《火规》6.3)
6.2.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6.2.5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6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6.2.7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6.2.8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15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2、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6.2.16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2、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m~1.5m。
3、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
4、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有联动要求时,宜采用两只不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合。
5、与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连接的模块不宜设置在长期潮湿或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规》6.3.2、《报警施工规》3.5.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区域显示器(《火规》6.4.2)
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
火灾警报器(《火规》6.5.3)
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壁挂扬声器(《火规》6.6.2)
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消防电话(《火规》6.7.4、《报警施工规》3.9.1)
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防火门监控器(《火规》6.11.2)
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0.9m~1.3m。
控制器类设备(《报警施规》3.3.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施工规》3.4.1)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施工规》3.4.2)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探测区域的高度不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当探测区域的高度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的地(楼)面高度不宜超过20m。
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
3、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4、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
5、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
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报警施工规》3.4.4)
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
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范》GB50116-2013(简称《火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简称《报警施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