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6·30”火灾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各区县、有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处理蓟县火灾事故小组会议,要求全力灭火,全力救治伤员,精心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在全市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有假有误。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同志对做好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举一反三,居安思危,立即行动,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工地、公共场所、重要部门,严加排查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公开透明做好蓟县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六位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的事故处理小组,组织市有关部门和蓟县县委、县政府一起,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灭火、疏散群众、搜救人员、伤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当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有关部门,并通过北方网和新华社、人民日报、天津日报、今晚报等主流媒体和主流网站发布相关消息,陆续向社会公布了10名遇难者名单和蓟县火灾事故医疗救治以及善后处理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将阐明事实真相的图文、视频信息通过互联网等媒体播放。成立了市事故调查组,与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在深入进行现场勘察和全面调查取证、提取实时监控录像、反复审查比对的基础上,查明事故系位于商厦一层东南角中转库房内空调电源线发生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对事故原因及时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抽调精干医疗力量,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全力救治在火灾中受伤人员。合理制定理赔方案,帮助遇难者家属和入场经营商户处理好赔偿问题。目前,事故中的16名伤员经过精心治疗已全部出院,火灾事故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正在调查认定。
二、在全市各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带队,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施工安全,分别开展安全大检查,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重点检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完好情况、防护装置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准备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隐患。截至目前,通过安全大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8002项。其中,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8484家,发现火灾隐患5041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检查企业883家,排查隐患2670项;公安交管部门共检查客运企业170个、车辆7700多辆次,排查道路安全隐患40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3万起;城建部门在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正在进行重点抽查;质监部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3家,设备1175台套,发现隐患251 项。
三、及时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进行整改,坚决不留死角。建设交通系统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违章指挥作业,违反管理程序开工建设,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工期,干涉施工单位管理,违法分包借照,无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等问题,全面查处,挂牌督办,逐一整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前一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要求各受检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公安消防部门紧紧盯住安全防火重点部位,对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单位重处重罚。公安交管部门对防范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治理行动,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形成警力集中、点位连线、重拳打击的高压态势。质监部门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台账,落实专人,督促企业逐条整改。各区县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实行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内容“三落实”,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包保督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开工、不运营。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和应急预警机制建设,做到突发公共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早公布。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递交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区县、各街道、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签约活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月通报制度。三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整治工作。持续在危化领域推行标准化建设、推广安全技术措施、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在建筑施工领域制定地下铁道施工等一批规范标准、建立重大风险源施工专项论证等一批管理制度。四是各区县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制度。完善发挥消防警务室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对商业街区、繁华区域实行定期排查;推行消防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将街道、社区以及火灾高危重点区域、特定责任片区分别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大、中、小“网格”,以楼院、社区为单元,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构建“全覆盖、无盲区”消防管理网络。
五、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应急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应急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强遇险自救等知识宣传,向群众普及应急基本知识;坚持面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老弱病残幼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培养公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