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8日起,天津市消防部门对939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推行“户籍化”管理,规范自我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消防监督部门为每个重点单位都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将各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等情况及时录入管理档案,并适时公之于众。此外,天津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一经投入使用一律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预计至2014年重点单位的“户籍化”率将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户籍化”率将达到50%。消防部门还将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社会单位和群众提供消防业务咨询、举报投诉受理、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发布消防安全常识。